聚书文学 > 历史小说 > 大明:寒门辅臣 > 第一千八百七十章 神秘的年轻人
  长街热闹,酒楼却稍显冷清,伙计也是个势利眼的,站在门口笑迎沈砚之、顾正臣等人,一见到脏烂如乞丐的张承戈,赶忙拦住,抬手驱赶:“去,这不是要饭的地方。”

  张承戈还没说什么,马三宝上前便推开了伙计:“这是先生邀请的客人。”

  马三宝年纪虽然不算大,可这力道还不是寻常打杂伙计可以承受的。

  伙计直退了好几步才止住身形,面带震惊之色,知道来人不简单,不敢怠慢,只好恭恭敬敬地说:“请上座。”

  酒楼虽不算奢贵,建得却有些高,可远眺城墙,一览小半个大同城。

  落座,上酒。

  顾正臣从袖中拿出了张一贯宝钞,交给伙计:“给他置办一身棉衣,剩下的是你的。”

  伙计原本还不情愿,可听闻后半句,顿时乐了,接过宝钞便说道:“小子与这位身材相仿,倒还有两件棉衣,这就去拿来。”

  一贯钱那可不是小数目,尤其是大同这地,钱很值钱。

  别说一身旧棉衣,就是一身新棉衣,林林总总算下来,也用不到六百文,这还是棉花贵的缘故,转身就能赚取几百文,伙计自然乐意。

  张承戈对顾正臣抱拳:“多谢张兄。”

  沈砚之、谢昀也没想到这人其貌不扬,出手竟是如此阔绰。

  顾正臣拿起酒壶,倒满酒水,然后将酒壶推给张承戈:“先喝杯酒暖暖吧,你父亲是大同巡检,你却说去了金陵居住了三四年,这是为何?据我所知,巡检牺牲之后,官府给抚恤,你应留在大同才是。”

  张承戈倒满了酒,双手举杯,十分有礼地说:“今日得见张兄,沈兄,谢兄,实为三生有幸,这杯酒,我敬三位。”

  顾正臣、沈砚之等人举杯。

  张承戈起身,给顾正臣等人满了酒,又给自己满杯,然后道:“洪武十一年,我父亲带人巡逻时,突然遇到胡虏入关杀戮,带着二十余人拼命抵挡,最终为胡虏所杀。”

  “母亲听闻之后,伤心之下,当日绝命而去。当时家中穷困,已无米粮,恰逢天降大雪,寒气冰封。我为了给族人报丧,赤着脚走了十余里,最终双足冻坏,十个脚指头不得不被切去。”

  “后来此事传至金陵,陛下怜悯,便让官府将我送至金陵养伤,每个月给发一石米。在洪武十四年时,遇到了个人,受其点拨,便辞了朝廷厚待,返回大同,原本想要加入军伍,不成想因脚残疾不准。”

  “后来听闻,只要自备马匹、大刀,便可以进入卫所效力。我这身体,做个伙计也没人收,手脚不利索,我又不甘就这么返回金陵继续吃朝廷的米,这才不得不乞讨……”

  沈砚之眯着眼,思索道:“说起来,洪武十一年是有个巡检遇害,我记得是白洋镇吧,难道说,你的父亲是张文焕?”

  张承戈肃然点头。

  谢昀吸了口气:“你是张文焕之子?”

  顾正臣对此没有任何印象,但看沈砚之、谢昀的态度,这在大同还是一件广为人知的事。

  喝过一杯酒后,顾正臣问道:“谁点拨的你,让你从金陵安稳之地,回到了这危险之地?”

  张承戈面色肃然:“我也不知他的姓名,只知那人二十左右,最多不过二十五六,出身定是高贵,应该还是个勋贵,身边随从配着雁翎刀,其才智俱佳,能力不凡,一张嘴,便是家国大义。”

  “他见我整日留在金陵,却无建树,便劝说我返回大同从军,以对得起承戈这二字,杀胡虏以报父仇,用血来完成成年洗礼。对了,他特别推崇定远侯,嗯,也就是现在的镇国公,似乎还想拜师,曾说起过,‘若得定远侯真传,何忧大仇不报,敌人不灭’的话……”

  顾正臣紧锁眉头。

  金陵中年纪二十至二十五六,身边带个护卫的,这并不在少数,就是徐允恭这样的,出个门带个护卫那也是没问题的,勋贵子弟也是有权带个护卫以保周全的。

  不过,谁推崇自己,谁想得自己真传?

  洪武十四年?

  顾正臣看着张承戈:“你说的事,是洪武十四年几月份?”

  “五月。”

  张承戈道。

  顾正臣郁闷了,五月份留在金陵的勋贵子弟可不在少数,自己是十月底远航的,这就更不好猜测了。

  按理说,这人应该在格物学院吧,那能是谁……

  不过一个年轻人,想着灭敌报仇,这是好事。

  沈砚之开口道:“张兄,不要总问他为何而来的事,说说格物学院吧,听说那里是人才汇聚之地,当真如此吗?”hTTpS://wwW.JUSTΒbS.NEΤ/

  张承戈连连点头:“是啊,格物学院当真了不起,尤其是蒸汽机船,你们是没见过,那船当真了不得,喷着黑雾,如同巨兽,呼啸而过,疾驰如风。据说镇国公可以安然远航并返回,这蒸汽机船立了大功……”

  沈砚之一双眼透着渴望:“那船有多高?”

  张承戈想了想,指了指脚下:“估摸着不比这酒楼低,我说的是宝船,一艘宝船可以容纳三千军士呢。”

  马三宝摇头:“没那么夸张,以前的宝船是可以容纳两三千军士,可自从改了蒸汽机船之后,船上只容纳一千五六的军士。”

  张承戈看向马三宝:“这位小兄弟,你也见过宝船?”

  “那当然——”

  马三宝脱口而出,可当看到顾正臣的目光时,赶忙说:“是没有了,我也是听人说起的……”

  张承戈摆了摆手:“那一定是告知你消息的人不对,我这可是打龙江码头听到的,那里的人总不会撒谎吧。那蒸汽机船可以一昼夜行进八百余里,若是顺风顺水的话,走个千余里不在话下,自金陵至广州,只需要三四日……”

  顾正臣听着这番话,淡然地笑着,当张承戈说起蒸汽机船可以穿越过任何大海时,微微摇了摇头:“话不可这样说,蒸汽机船再强,若是操作不慎,若是风浪巨大,也一样有倾覆沉没的危险。”

  “船只是工具,真正重要的是人。若水师将士没有能力,没有魄力,不敢迎战狂风巨浪,那这船队早就沉在了茫茫大海之上。我希望你们提起大远航时,先想到的不是蒸汽机船,而是英勇无畏的水师将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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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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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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