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雯整个上午都心烦意乱,连早餐都没心思吃。
思前想后,她决定去找方妍初。
方妍初是陈雯的大学同学,更是她的好闺蜜。每当陈雯遇到不解的难题时,都会让方妍初给自己拿主意。
方妍初是一个主意很正的女人,她虽然和陈雯是同龄人,却有着和年龄不对等的成熟。
陈雯每次听方妍初说话,都会感觉她是自己的心灵导师。
现在,心乱如麻的陈雯,急于向方妍初倾诉内心的苦闷,在她的帮助下,打开心结,找到正确的方向。
她抓起电话,拨通了方妍初的电话号码:“妍初,你在哪里?”
方妍初貌似还没睡醒,声音朦胧:“昨天半夜晨晨突然发高烧,我和高义带着他去医院打针,早上五点多钟才回家。”
“那你再睡会,睡醒了给我打电话。”
“不睡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这人,只要一醒,就再也睡不着。”
方妍初没有说谎,她俩上大学的时候,住在同一间寝室,只要方妍初睡着了,室友们都不敢发出声音,否则方妍初就会发飙,说她们吵得自己再也睡不着。
“等着,我半小时后到你家。”陈雯不想浪费一分一秒。
“好的。”
听到方妍初肯定的回答,陈雯迅速地挂断电话。
路上,她买了牛奶和水果。
晨晨发着高烧,她这个做阿姨的,不能没有任何表示。
方妍初的家,坐落在这座城市最顶级的高档小区,非工薪阶层能够买得起。
方妍初虽然和陈雯一样,都是一分钱不赚的家庭主妇,但她老公高义是知名律师,他随随便便接一个案子,都是六位数起步。
所以,他们能够买得起这样价位的房子,也是在情理之中。
陈雯每次去方妍初家里做客时,都会被她家里的富丽堂皇所震撼。
方妍初是“丑小鸭变天鹅”的真实版本。
陈雯和方妍初当年是大学里的同班同学,那时候的陈雯,是方妍初羡慕的对象。
陈雯的父母都是高中的教师,工作稳定,收入中上。
方妍初的父亲只是一个小职员,收入很低。方妈妈身体多病,一辈子没有上过班。一家人的吃喝用度,全部都依靠方爸爸一个人的收入,日子过得捉襟见肘。
陈雯永远都记得,那时候的她,负担着方妍初大学时所有的伙食费,只因为她见不得方妍初为了省钱,连菜都不舍得打,每天只吃馒头。
大学时期,陈雯和方妍初是关系最铁的死党。哪怕过了这么多年,她俩都各自嫁人生子,仍然是一对好闺蜜。
方妍初的家在三十三楼,电梯直达入户门。
陈雯踏进门,看见家里只有方妍初和晨晨两个人,就问道:“高义呢?他今天没在家?”
方妍初简单答道:“昨天高义接了一个案子,今天一大早,他就和客户会面去了。”
“今天是周六,他也不休息吗?”
“嗨,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从来都是个工作狂。何况,这个案子如果谈成,收入不少。”
听说高义不在家,陈雯心中窃喜:“高义不在家,她就可以和方妍初畅所欲言。”
毕竟,陈雯即将要和方妍初倾诉的,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在没有确定事件的性质之前,她要给赵勇留脸面。
陈雯将手里拎着的牛奶和水果放下,就去抱晨晨:“晨晨,告诉陈阿姨,身体舒服一点没有?”
“陈阿姨,我昨天去医院打针针了,好疼好疼哦。”晨晨毕竟只有四岁,小孩子永远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并不会认真地回答大人的问题。
陈雯刮了刮晨晨的小鼻子:“晨晨要是晚上睡觉不老实,总是蹬掉被子,就会受凉发烧,就要去医院打针针哦。”
晨晨仰着一张小脸,表情天真:“陈阿姨,我以后再也不蹬被子了,我再也不想打针针了。”聚书文学:htTΡS://Wωw.JùSTbbS.Nèt/
“只要晨晨不蹬被子,每天好好吃饭不挑食,就不用去医院打针针。”看着晨晨天真可爱的小模样,陈雯情不自禁地将他抱了起来。
方妍初端着一杯咖啡从厨房里走出来:“哎呦,我的小祖宗,你怎么赖到陈阿姨身上了?赶紧下来,别让陈阿姨累坏了。”
方妍初将晨晨接了过来,放在了沙发上:“这是客户送给高义的猫屎咖啡,口感不错,你尝尝。”
陈雯久闻猫屎咖啡的大名,但是因为价格太昂贵,所以一直没有舍得买。
她端起咖啡闻了闻,一股馥郁的果香袭来,浅尝一口之后,不禁为它醇厚的咖啡香而拍掌叫绝:“难怪猫屎咖啡那么贵,实在太好喝了。”
方妍初见陈雯喜欢,就从橱柜里拎出两盒未曾开封的猫屎咖啡,放在了茶几上:“走的时候带回去,我和高义都不喜欢喝咖啡,放着也是浪费。”
对于方妍初的好意,陈雯并未推辞,以她和方妍初之间的关系,根本不需要客套。
陈雯示意方妍初坐到沙发上:“今天我来找你,可不是和你聊闲篇的,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和你谈。”
方妍初见陈雯神情严肃,面色也凝重起来:“什么重要的事情?”
“我怀疑赵勇有了别的女人。”
陈雯此话一出,方妍初立刻惊得捂住了嘴:“怎么可能?赵勇?打死我也不相信。
是的,不仅方妍初不相信,所有人都不会相信。
赵勇当年为了追求陈雯,可是下了血本。
那时候陈雯还在读大三,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偶然认识了赵勇。
从赵勇见到陈雯的第一天起,他就成为了陈雯忠实的跟班。节日的鲜花,生日的礼物,下跪求婚,所有电视中的浪漫桥段,赵勇一样都不会少。
作为陈雯大学时的死党,方妍初见证了赵勇追求她的每一个细节。
他们之间的爱情,堪称惊天地,泣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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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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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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