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书文学 > 都市小说 > 校花评选大会,女装的我成了榜首 > 第57章 情妹妹,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
  “我相信你能做到。”

  蓝雪奕歪头看了他一眼,这妖精才华比颜值还高,一定能写出很多震撼音乐界的歌曲。

  林诗诗也颇有同感地点了点头。

  “是我们,一定能做到。”

  牧云溪笑着说道。

  “嗯!”蓝雪奕和林诗诗齐齐点头。

  “睡吧。”

  牧云溪双手枕着头。

  “睡觉咯。”

  蓝雪奕将手机放好,强行将牧云溪的左手拉出来,枕在头下,修长的大美腿往他身上一压,左手抱着牧云溪的肩膀,可怕的凶器压在他的肋骨上。

  虽然已经同床共枕过好多天了,可每到这个时候,牧云溪依旧心跳加速,不敢乱动。

  另一边,林诗诗看了牧云溪和蓝雪奕一眼,犹豫片刻,也把牧云溪的手拉了出来,枕在头下。

  不过,她还算安静,没有蓝雪奕那么多的动作。

  一夜,在牧云溪辗转难眠中艰难度过。

  翌日六点半,牧云溪便将蓝雪奕和林诗诗喊了起来,给了她们半个小时的洗漱时间,七点钟一起练歌,练到七点半才出去吃饭。

  整整一天,除了吃饭之外,都待在酒店里练歌。

  一天的时间,他们之间的配合已经非常默契。

  牧云溪指出的那几个需要特别注意的咬字和发音,蓝雪奕和林诗诗也已经完全掌握。

  第二天,牧云溪和蓝雪奕开始合力编舞。

  这首歌,既然讲的是一群爱国戏子的故事,自然要编戏曲舞才应景。

  戏曲服饰都已经买好了。

  为了编好戏曲舞,两人查阅了很多昆曲方面的知识,蓝雪奕更是请教了很多他父亲经纪公司出来的一些擅长昆曲的老前辈。

  用了一天时间,总算是将舞蹈编好,又用了两天时间教林诗诗舞蹈动作。

  第五天,刚吃过早饭,便有人将林诗诗的笛子和二胡送到酒店。

  “我先试一下,平时没怎么拉。”

  牧云溪拿着二胡,回忆了一下脑海中关于二胡的技巧。

  顶级乐器,包含了当世所有乐器技巧,只是刚获得这个能力,还没有使用过,不知道能发挥出几成能力。

  没怎么拉?

  那还敢独奏?

  这得多大的勇气和自信。

  蓝雪奕和林诗诗相视无语。

  而且,还是二胡。

  俗话说,一年笛子,二年箫,一把二胡拉弯腰。

  二胡是全世界最难练的乐器之一。

  学习二胡,最重要的就是音准。

  它不像钢琴那样有固定的音准,也不像吉他那样有品。

  二胡是需要演奏者学会区别各种音程关系,比如大二度和小二度,大三度和小三度等等。

  这需要演奏者耳朵灵敏,对音乐的感知灵敏,更需要大量的时间去练习。

  不经常拉,即便是二胡大师也很有可能生疏,从而出现音不准,或者音色不好的情况。

  这时,牧云溪摆好架势,迅速进入状态,右手自然捏弓子,手腕发力,轻松拖动。

  当二胡声响起的那一刻,蓝雪奕和林诗诗都被带入了一种悲痛沉重的情绪之中。

  随着不断地拉弓运弓,牧云溪也越来越娴熟,二胡的音色也越来越饱满。

  二胡的音色并不是固定的,取决于拉弓时的状态。

  太紧,音色则会僵硬。

  太送,音色则不饱满。

  力道,必须要恰当适中才行。

  一曲拉奏完毕,蓝雪奕和林诗诗久久没有从那意境中回过神来。

  许久,蓝雪奕率先清醒过来,看着牧云溪,一脸震撼地道:“这就是你说的不经常拉?”

  “是不经常拉啊。”

  牧云溪摸索着手里的二胡,笑嘻嘻地说道。

  准确地说,这是第一次拉二胡,不过这句话没敢说出来。

  “你这水准,比那些二胡大师还厉害。”hΤΤpS://ωWW.jùStbЪS.NèT/

  林诗诗同样满脸震撼。

  能将二胡这种乐器拉得这么好的,还真没多少人,即便是她的师父,也不行。

  “诗诗姐过奖了,你这么说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牧云溪嘻嘻一笑,脸上却丝毫没有不好意思的感觉。

  蓝雪奕绕着牧云溪转了两圈,啧啧称赞:“情妹妹,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吗?”

  生孩子我就不会啊。

  当然,这句话也就只能在心里说说,可不敢说出来,免得让人怀疑。

  他微微一笑,向蓝雪奕抛了个媚眼,说道:“让百合花绽放我就不会啊。”

  蓝雪奕跺了跺脚,拉着林诗诗的手臂摇晃:“诗诗姐,情妹妹又调戏我。”

  “我看你就喜欢她调戏你。”林诗诗白了她一眼说道。

  “哪有,尽瞎说,哼,你们两个合起伙来欺负我。”蓝雪奕噘了噘嘴。

  牧云溪笑了笑,看向林诗诗说道:“诗诗姐,你先试着用笛子吹一遍《赤岭》吧。”

  “好!”

  林诗诗点了点头,拿起笛子便开始吹奏起来。

  她的指法非常娴熟,平时应该没少吹。

  红润的嘴唇微嘟,气息缓吐,醇厚的笛声响了起来。

  因为这首歌有昆曲的成分,她用的便是曲笛,横吹。

  曲笛,也叫昆笛,为昆曲而生。

  这种曲笛,换调全靠指法,对音准的把控也全靠吹奏之人自己把控,一般人很难驾驭。

  但林诗诗的指法非常高超,一遍《赤岭》吹奏下来,音准竟无一出错。

  少的就是对情感的注入。

  只有将情感注入其中,才能将听众带入那种意境之中。

  这就需要一点时间,将对歌曲的理解和情感与笛声磨合了。

  “诗诗姐的笛声真好听。”牧云溪赞道。

  林诗诗摇摇头:“比不上你的二胡有意境,我还需多练练啊。”

  “已经很不错了,”

  蓝雪奕赞叹道,“不像我,只会弹钢琴。”

  牧云溪望向她,纳闷道:“你不是说不会乐器吗?”

  蓝雪奕笑道:“古风加昆曲,用钢琴弹多违和啊。”

  “也是。”

  牧云溪点点头,对林诗诗道:“诗诗姐!我们来合奏一次试试。”

  “好!”

  林诗诗点点头。

  随后两人进行了第一次合作尝试,二胡的低沉悲凉,和曲笛的醇厚交织在一起,非常动听。

  但要达到几近完美的境界,还需要多加练习和磨合。

  蓝雪奕也没闲着,在两人合奏之时,她也跟着节奏跳起了独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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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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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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