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氏和苏安整晚都瞪着眼珠子。
这么多年了,终于有他们父子的消息,不但有了消息,还找到了苏大成。
李氏瞪着眼睛,任泪水肆意流淌蔓延,直到浸湿了被褥。
她才有意识的抹着泪水。
虽然她和苏大成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婚前从未见过面。
只在大婚当晚,才看见彼此的真容。
然而互相对视的那一眼,他们便从此住进了对方的心里。
两个人都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新婚夜一见钟情爱上了彼此,这简直就是天定的缘分。
以后的日子他们相敬如宾,和和美美。
因为苏大成的木匠手艺,村子里常会有人请他帮忙打造家具。
有点钱的人家会给点银钱,没什么钱的人家会给一些东西。
比如鸡蛋,一块布,一袋白糖……
总之靠着苏大成的手艺和李氏编筐的技能,外加种地偶尔打猎,日子不说大富大贵,但也能吃饱穿暖,有滋有味。
可后来苏平丢了,苏大成失踪了。
一切就都开始变了。
日子开始一天比一天艰难。
后来又赶上战乱,天灾人祸的……
李氏想到这些,用手揉了把眼睛,将揉进手里的泪水使劲的甩在地上。
等!
这么多年的苦都吃了,这么几天有啥等不了的。
另一个屋里苏安也抹着眼泪,知道爹找到了。
他高兴!
在他记事起,这个家都是他娘撑着,要照顾他和疯姐。
后来,他一点点懂事了。
不知何时,就像个大人一样帮着李氏撑起这个家。
可他还是个孩子啊。
别的娃可以继续依偎在爹娘怀里撒娇。
他不行!
这个家要的不是哭唧唧的娃儿,而是能保护家人的硬气男人。
这样才不会被人瞧不起,才不会被小人所欺负。
于是,他坚强起来,当家里有事的时候,无论他心里多害怕都要冲在最前面。
曾经还被村里的二狗子把鼻子给打出血。
这么多年,他身上始终戴着无形的铠甲,可以保护娘和大姐的铠甲。
这回好了!
爹很快就要回来了!
等苏平也找到,一家人团聚,他也要做一回伏在爹肩头,听他讲故事的乖宝宝……
第二天一早,整夜未眠的母子俩个斗志十足。
阿金阿银和小碗同样,虽说没像李氏他们哭了一晚上,但提起这件事来三人也都泪眼朦胧的。
他们三个纯粹是心疼李氏和苏安这些年来的不易。
要说还有,那就是对这个家即将要大团圆而感到开心。
甚至喜极而泣!
“娘,爹他们很快就会回来,院子要不要整理一下?”
苏安的想法也正是李氏的想法。
院门和院墙已经破败不堪,眼瞅着刮风下雨天就得倒下。
趁他们回来之前修整一下也好,到时候看着也舒心。
“干娘,要不咱们把这房子推了,重新盖一个更大更好的?”
阿金阿银都有此意,就直接对着李氏说出来。
为何兄弟俩把盖房子这等大事说的这么轻巧,那是因为他们赚到钱了。
苏颜的自动打井机,不但附近几个村子抢着用。
就连远的八竿子打不着的村子,也跑来雇用这个罕见的打井机。
这两人时间长了脑子也活络了。
只要有村民要求超过他们限制深度的米数时,就要加钱。
这样在原有的基础上又赚上了一笔。
不但如此,有些人很好奇,这东西一按下按钮就能动?
有些富贵人家听说这玩意,就专门过去看。
更有甚者想亲自上手操作。
阿金阿银赚钱尝到了甜头,想操作可以,但还需要另外交些体验费的银钱。
体验费?
富人们觉得他俩要的价钱太高了,比打井钱还高。
俩人看着挺憨厚,下手咋这黑!
可好奇心促使富人们忍不住就想上手,反正就一回,多花点也无妨。
交完体验费内心满是激动和不安。
想象着操作起来的震撼感,和能亲自操作的满足感相互交织着。
终于,做好心理准备后,就轻轻那么一按,就自动打井了。
体验人“……”
这就完了?
还没体会其中的乐趣呢!
不行!
这钱不能白花,得再来一次……
这一春天打井没少赚,不过金银两兄弟把赚来的钱,都不藏私的给了李氏。
李氏常常在想,自己上辈子一定积了大德。
才会有这么多的好儿女。
这钱她收着也早有打算,这两兄弟也不小了。
等闺女他们回来,就得张罗给他们说门亲,也该让他们撑起自己的小日子。
金银两兄弟,不但赚到了钱。
还另外在自家的地里,又打了两眼井,这样就近灌溉更加省时省力。
在他们不打井的时候,就会跟着李氏,苏安,小碗三人,一起下地干活。
现在地里的粮食和菜苗都长的很好,所以即使立刻盖房子也是能忙的过来的。
李氏看看自家的房子还能住,暂时不需要推倒重盖。
除了这个原因外,就是苏颜跟她说过。聚书文学:htTΡS://Wωw.JùSTbbS.Nèt/
等她回来再重新建房子,她要盖一个有多个房间的大房子。
对此,李氏想等闺女回来再做决定。
再说闺女可说了,到时候要建一个可以在屋里就能拉夜香的房子。
虽然她觉得不大可能,但还是充满了好奇。
李氏跟金银兄弟说好以后再盖房子的事情后,就一起行动收拾院子,围墙还有木门。
一家人齐上阵。
前院的霍云见了,二话不说直接就带着工具进去帮忙。
不止是他,还有王家兄弟和乔二哥他们。
李氏一看,来了这么多人干活。
她和小碗就成了多余的了。
也罢!
她娘俩索性进屋热火朝天的弄起饭菜来。
很快到了中午,饭菜七七八八的端上了饭桌。
看见以前的酒还有一些,今天刚好拿出来也能给这几个人解解乏。
一切准备就绪,李氏就喊人进来吃饭。
可谁都不动,“婶子,就差这点活了,干完一起吃!”
之后,做好的饭菜一热再热。
虽看着没多少活了,实际又忙活快到下午临近傍晚。
李氏摇摇头,这些孩子真是一个比一个执着。
没办法,李氏焦灼的看着他们把最后一点活弄完。
就赶紧舀了盆水,让他们好好洗漱。
这几个庄稼汉子,干活是一个比一个实诚。
裤腿是挽起来了,可鞋面和脚踝处全都是泥,就连脸上脖子上也未能幸免。
好半天,小碗给他们换了好几盆水,这些人才算彻底洗干净。
等他们一上桌,才发觉真有些饿了。
尤其是看见一桌子的好酒好菜,两眼放光口水就差往外喷涌了。
李氏和小碗做菜的时候,就已经互相夸赞了一番,都觉得彼此是有先见之明的人。
因为过年时别人送的菜,还有前些日子苏颜托人送回来的菜。
由于时间长天气热,那些菜基本上都烂掉了。
而就在前一天,李氏心血来潮带着小碗一起去山上挖野菜。
那个山她俩不敢往里走,都是在山的边缘挖些野菜就回来。
其他家的青壮年,有过打猎经验的也是轻易不敢进到深处,不过偶尔在近处也能打到野鸡野兔什么的。
有时霍云会将打来的野兔肉,分给她们一些。
另外,李氏和小碗出去挖野菜时,苏安就会和同村的半大小子去河里抓鱼。
因为春天下了一场大雨。
河水多了,自然整个河变长变宽了。
鱼儿也就多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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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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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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